印花稅稅務事項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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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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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稅務事項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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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前申報並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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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11及12月份核准總繳之憑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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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前申報並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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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1及2月份核准總繳之憑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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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前申報並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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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3及4月份核准總繳之憑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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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前申報並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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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5及6月份核准總繳之憑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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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前申報並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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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7及8月份核准總繳之憑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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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前申報並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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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9及10月份核准總繳之憑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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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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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稅憑證類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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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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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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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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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錢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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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收到銀錢所立之單據、簿、摺。但兼具營業發票性質之銀錢收據及兼具銀錢收據性質之營業發票,不包括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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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4‰
2.招標人收受押標金收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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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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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攬契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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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工作之契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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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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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約或立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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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賣、讓售及分割不動產契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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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設定典權及買賣、交換、贈與、分割不動產所立憑以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之契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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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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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約或立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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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動產契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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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買賣動產所立之契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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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件4銀元
(新台幣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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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約或立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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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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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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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倍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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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貼印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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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補貼印花稅票外,按漏貼印花稅票數額處五倍﹙貼用不足額﹚或七倍﹙不貼印花稅票﹚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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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註銷印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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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未經註銷印花稅票數額處五倍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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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註銷不合規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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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註銷不合規定之印花稅票數額處五倍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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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揭下重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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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下重用之印花稅票數額處20倍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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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節稅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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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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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價金書立收據時(例如:借貸、租賃保證金、租金等),儘量要求對方以匯票、本票或支票支付,並在收據上寫明票據名稱及號碼,則該收據可免貼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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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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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政府機關公庫支票,在收據上寫明「領取票據」字樣,可免貼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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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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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利息,如以轉帳方式直接轉入客戶本人帳戶,可不必負擔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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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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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受款人逐期蓋章並註明款項收訖的房地產買賣私契、或借貸收據,於收據或買賣私契內書名收取票據及註明票據名稱、號碼等字樣時,可免貼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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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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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憑證具有2種以上性質且稅率不同時,可選擇分別訂定合約,以適用不同稅率貼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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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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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約造價與營業稅分開寫明或於工程合約造價中寫明包含營業稅,可按工程造價或扣除營業稅額後的工程造價貼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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